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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离婚诉讼费用收取标准
来源:深圳离婚律师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8日
一、离婚案、劳动争议案、其他非财产案每件交纳50元;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二、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400元。

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没有争议金额的每件交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四、财产案件:1千至5万的收费率4%,再加10元;超5万至10万的收费率3%,再加510元;超10万至20万的收费率2%,再加1510元;超20万至50万的收费率1.5%,再加2510元;超50万至100万的收费率1%,再加5010元;100万以上的收费率0.5%,再加10010元。

五、申请财产保全:1千元至10万元的收费率1%,再加20元;10万元以上的收费率0.5%,再加520元。

六、申请执行案件:1万元至50万元的收费率0.5%;50万元以上的收费率0.1%,再加2000元。执行案件在立案时不预收执行费。

七、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预交的上诉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重审后又上诉的不再预交案件受理费。

八、对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当事人对一审驳回管辖权异议案件,均按非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收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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