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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律师整理了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来源:www.zchlhls.com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8日

如今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女性的主观意识越来越强。他们大多知道如何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对于哺乳期的女性来说,普通的孩子会判给母亲,有些女性会在这个时候申请离婚,以争夺抚养权。那么,离婚子女在哺乳期的抚养权属于谁呢?深圳离婚律师本文整理了相关资料,请阅读。

1.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如果有固定收入,育儿费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缴纳。育儿费由两个以上子女承担的,可以适当提高比例,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参照上述比例,按照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托幼费数额。

3.特殊情况下,上述比例可适当提高或降低。

第二,赡养费的支付方式。

赡养费数额确定后,就涉及到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通常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一次性付款。

虽然有人认为这种支付方式应该谨慎使用,但目前由于人们经济收入的大幅增加,工作转移频繁,也考虑到了法院执行的效率。当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时,往往采用这种方式。而这种方法被大多数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付款和实物折扣。

定期付款一般按月、按季或按年支付,实物折扣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支付或实物折扣一般以十八周岁为基数,即具体数字为每月或每年抚养金额乘以将孩子抚养至十八周岁,计算一次性支付总金额。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后,由于生活的多变性,当父母的经济状况、赡养能力和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请求增加、减少或者免收抚养费;要求增加子女抚养费的原因包括:

1.原维修费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由于孩子生病和上学,实际需求已经超过了最初的数额。

如果在上述原因后,孩子不抚养,如果不增加费用,就由抚养方承担,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当然,生活费和教育费都要从实际出发。涉及人数较多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由决定的个人中的一方承担。现在比较突出的是择校费。例如,农村孩子被送到贵族学校。如果要一次性支付5万元或10万元,双方应协商如何承担费用。

至于减免托儿费,主要是针对提供者支付能力降低,经济收入减少;或者18岁以下的孩子已经赚取了劳动收入,可以用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目前实践中,月供较多,所以维修费的变化一般占增加的绝大部分。从以上可以看出,不实际抚养子女的一方是否有固定收入,将直接影响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第三,增加维修费的原因。

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赡养义务和抚养金额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当原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确定的金额明显不足时,子女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必要时,孩子可以向父母任何一方要求超出原约定或决定金额的合理要求。

儿童对增加抚养费的需求通常分为以下两类:

(1)随着物价的上涨和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来的扶持额度在几年内已经难以满足实际需求,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无法维持;

(2)子女因上学、生病等原因发生的费用已超过原金额;

(三)因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以上是对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相关内容的介绍。看完正文,抚养费要按照法律标准执行,抚养费的数额会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而变化。遇到这样的纠纷,你知道该怎么办吗?如果不知道怎么做,可以在网上免费咨询深圳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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