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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有了矛盾,不管是因为性格不和,吵架引起来的,还是因为照顾小孩,一方不给力,和父母发生口角,亦或者一方外遇出轨,家庭暴力等等引起的,最终可能都面临婚姻解体,夫妻离婚。
当你想离婚的时候,有没有思考过,选择哪种方式离婚最好?是诉讼离婚好,还是协议离婚好?深圳离婚律师教你正确选择离婚方式.
今天我们就来简要谈一谈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
离婚的形式
离婚的方式离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符合离婚的条件,履行必经的法律程序。
离婚有两种形式:
1、协议离婚;2、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在中国,如果夫妻双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完全协议一致,可以通过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夫妻双方本人亲自当场申请离婚登记,经过30天的冷静期以后,夫妻双方第二次到民政局就可以当场签订离婚协议,领取离婚证。
起诉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后通过审理查明事实证据,根据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养育等作出离婚判决。
现实中,能“好聚好散”的大部分人会首选协议离婚,但是很多人不了解协议离婚的隐患和弊端;对于分歧比较大、矛盾激烈的离婚纠纷,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诉讼离婚很繁琐、耗时耗力耗财,但是其最终形成的结果(调解书或判决书)是确定的、可执行的,少有隐患。
02、用错误的感性思维处理婚姻问题
在如何选择离婚的方式上,很多人都喜欢带着这样几种思维方式去处理问题:
思维一:家丑不可外扬、家事不对簿公堂;
思维二:协议离婚要比诉讼离婚快很多;
思维三:协议离婚的矛盾要比诉讼离婚少很多;
思维四:协议离婚的成本要比诉讼离婚低很多。
这些人经过这些思维方式的考虑后,就自然而然地得出了离婚就要走协议离婚的结论。
然而,80%的离婚后关于财产纠纷的案件,都是属于协议离婚,离了婚却麻烦不断,是协议离婚中很普遍的现象。因为以上几种思维都是个人的感性认知,导致犯了很多常识性的错误。
离婚案件涉及当事人感情问题,有的还涉及个人隐私,为了尊重当事人的隐私权,经当事人申请可以不公开审理。只要不讲,也不存在外不外扬的问题——诉讼离婚,家丑可以不用外扬。
协议离婚,双方从提离婚、达成离婚协议、度过离婚冷静期到领取离婚证,时间不一定短。而诉讼离婚,若双方争议不大,在递交诉讼资料时,完全可以利用诉前联调甚至可以实现当场离婚——两种离婚方式,时间长短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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